“公私”之约所感

山东鲁泰控股集团 鹿洼煤矿 胡承波 2018/04/10

   最近,通过网络观看了几期当代资深收藏家评论家马未都先生的访谈节目,很钦佩先生的学识和对社会的感悟之深。其中,他讲到"私约"、"公约"的概念,印象颇深。

   现代社会,各类活动动辄用合同、协议、公证来约束,即所谓"公约",伴随"公约"出现的是民间借贷的无序、不良商家的欺诈、数不清的经济纠纷和身份信誉界定的繁琐;而古人很多时候是以口头之约、君子协定相守,也就是"私约"行为,于是就有了‘一诺千金'、‘一言九鼎'等词汇的产生。两种概念随着时空转变发生着量的变化,一方面体现出社会的进步,法则制度的健全完善,另一方面也是社会道德某些层面缺失的显现。

   总体来讲,社会发展是一直向前的,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,因为历史的车轮一刻也没有停滞。同时,社会发展变革不会一蹴而就,看待"公私之约",我们不急寄于路不拾遗的世界大同之理想,也不存有事事均达一诺千金的妄想,但人际活动和社会活动的基础是以心为上,无信不立。讲信誉不只是尊重对方,更是自身和公共道德的升华,没有诚信作为坚强基石,任何一切犹如缥缈的海市蜃楼。

   所以,再观"公私之约",我们发现诚信永远是立身之本和社会法治最重要的伦理基础,这也正是当下国家构建全社会信用体系的主要考量。一人,一家,一国,切勿丢掉诚信,因为当你回过头再去捡它的时候,它已经失去了原有的色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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